前金屬代表人物
前金屬階段係由被稱為搖滾樂者,間或硬式搖滾樂者所形成。雖然他們所演奏的音樂對金屬風格或有深重的影響,但他們都是主流的硬式搖滾樂者。有些人自始至終以金屬樂者著稱,有些人則居於古典金屬外圍。Jimi Hendrix在1942年生於華盛頓州的西雅圖,1970年死於倫敦。他曾受到Muddy Waters、B. B. King、Chuck Berry及Eddie Cochran的影響。他自幼習吉他,1959年入伍。雖然曾奉軍中指派擔任演奏職務,但在1961年因受傷而退役之後,他的生涯才真正展開。1964年它遷居至紐約市,以音樂為業,在無數的樂手後面演奏。這些樂手包括Sam Cooke、B. B. King、Little Richard、Ike and Tina Turner、the Isley Brothers及King Curtis。他當時的藝名是Jimmy James。
1965年,他自組樂團Jimmy
James and the Blue Flames,在格林威治村的一處俱樂部裡,The Animals的Chas Chandler聽到到他的表演之後,便安排他前往倫敦。The Jimi
Hendrix Experience遂在此組成,由Noel Redding擔綱貝斯;Mitch Mitchell擔綱鼓。他的第一支暢銷曲’Hey Joe’推出之後,首張專輯Are You Experienced?隨即發行,其中尚包含了’Purple Haze’。然而他在美國依然沒沒無聞。有趣的是,建議將the Experience列入1967年6月的蒙特利流行音樂節節目單上的是Paul McCartney。該演出使Hendrix一炮而紅,擠入超級巨星之林。
<Are You Experienced>
他的第一起巡迴美國演出是擔任the Monkees的暖場樂隊,堪稱搖滾史上較不可能湊在一起的組合之一。The
Expericence這次巡演並未令人留下深刻印象。他們於1968年的第二次巡演亦未獲得一致好評。Hendrix極短暫的生涯裡始終陷入泥沼,而他始終認為他音樂的最佳裁判是錄音室。事實上,他在紐約建立了自己的錄音室,叫做Electric Lady。
然而,倒是有不少樂手對Hendrix印象深刻,不論在他生前或死後。知名之士如Miles Davis,Bob Dylan以及John Mclaughlim,均以表演Hendrix風格的作品表達他們對他的賞識。1969年8月,原始樂團已不復存在。值此之際,Jimi組了一個新團,叫Band of Gypsies,推出一張重要的專輯。何以組成這樣一個團,部分是對他啟用黑人樂手、演奏黑人音樂所不斷承受的壓力提出回應。
雖然他英年早逝,未嘗當紅而不足以作為個案分析,但他的影響力卻是超乎想像之外。他的表演風格、他的所有作品,甚至未曾發行的錄音帶,均被許多樂評家---尤其是具重要意義的樂手們---加以分析、重新錄製,並且討論。他生前雖未享榮顯,死後卻備受愛戴。對於重金屬的風格和發展,他有紐轉乾坤般的衝擊力。
The Who在本章之所以將他們納入討論,乃因他們在引領風騷之前,曾使用一些特殊技巧。高度運用「失真」作為架構張力的手法,爾後成為一般的搖滾樂,尤其是重金屬非常重要的一環。The Who開使大量運用 「失真」的時間,約莫在Hendrix活躍樂壇之時,the Who(以Pete Townshend為首)每隔一陣子就要摧毀吉他和擴音器,這是他們例行表演的一部分,其結果當然使他們的曝光率大為提高。雖然the Who未繼續發展為重金屬樂團---他們業已具有相當獨到的樂風---但是他們所使用的技巧,日後卻成為重金屬的主要元素。
The Yardbirds在1963年以the Most Blueswailing Yardbirds之名創組。該團創組四個月之後,Eric Clapton加入。他們起初是一支純藍調樂團,但爾後則在英國的節奏與藍調,和六零年代晚期的迷幻/前重金屬搖滾之間扮演重要的橋粱角色。有趣的是,當Clapton與the Yardbirds為伍時,該團事實上並非十分前衛,雖然當時他們頗受肯定,被視為英國搖滾的前鋒。Clapton於1965年正式離開該團,因為他認為他們的走向太偏流行。他加入了John Mayall的Bluesbreakers樂團(另一支具高度原創性的重要樂團,以影響藍調之復甦、所屬樂手歷來皆超級巨星而著稱)。
當Clapton離開the Yardbirds時,Jeff Beck取代了他。1965年,the Yardbirds推出一張重要專輯Having a Rave-Up with the Yardbirds,其中至少有一首歌曲帶有重金屬的弦音。’Heart Full of Soul’包含了電吉他反覆樂節,並大量使用「毛狀破音」(fuzz)音響(一種效果器,該器材可藉由引入一方型波以製造失真,待能量到達巔峰時,立即變為負值輸出)。1966年,Jimmy Page加入該團,起初擔綱貝斯,繼之吉他。雖然Beck和Page的搭檔未持續很久,但那種獨特的樂風卻如細水長流一般,這或許因為兩位樂手日後所作所為的緣故吧。
< Heart Full of Soul >
The Yardbirds於1968年7月解散,然此名稱由Page延用,另組了the
New Yardbirds(他旋即改團名為Led Zeppelin)。雖然the Yardbirds是支早夭的團體,但由於其成員們持續性的影響力,委實深具重要意義。而其偶爾流洩的重吉他風格被同樣那幾位樂手加以擴展,並轉為重金屬,亦是the Yardbirds深具重要意義的原因。
Led Zeppelin是一支自1968年至1983年間重要之至的樂團。其兩位最重要的樂手或許是影想滾吉他手最為人稱道的Jimmy
Page及主唱Robert Plant。如果說Jimi
Hendrix被譽為搖滾月意義最重大的吉他手,以及將搖滾樂導向重金屬的第一人,那麼Led Zeppelin就應該被視為第一支偉大的重金屬樂團。Led Zeppelin塑造了重金屬的神話,這是因為Jimmy Page信仰異國哲學,這顯然是透過他們歌曲的詞句及演奏風格而流露出來。
誠如先前所述,Led Zeppelin最初以the
New Yardbirds之名組團,以便履行舊團依然擔負的契約。在完成一起北歐司堪地那維亞諸國巡迴演唱之後,他們更名為Led Zeppelin。Led Zeppelin之名由Richard Cole(日後之巡迴演唱會的經紀人)所建議,而Cole得此名的靈感來自the Who的團員Keith Moon或John Entwistle。他們的首張專輯(1963年)登上了告示牌排行榜的前十名,第二張更榮膺榜首。他們的第一起美國巡迴演出是在1969年初,與Vanilla Fudge同台。
Led Zeppelin曾經叱吒風雲,成就顯赫。他們顯然是七零年代最成功的樂團,不論從唱片銷售或演唱會的角度來看皆然。舉例而言,他們1976年的專輯Presence單單預約的訂單,就達到了白金唱片的銷售張數,有史以來唯獨該團有此成就。
筆者雖然確信沒有人會懷疑Led Zeppelin的重金屬本質,但該團卻頻頻作出乖違傳統重金屬手法的曲子。然而,在他們演奏的絕對力感中,他們是恪遵傳統的。例如,Jimmy Page在舞台上使用二百瓦的Marshall擴大器;他並且用了一只哇哇效果器(wah-wah,一種已出現一段時間的踏鍵裝置,由於其所產生的音響效過亦被稱為哭泣寶貝,Cry-Baby,最常被藍調樂派的樂手所使用。Wah-wah藉由將踏鍵往前壓而產生完全的高音,將之往後踏則產生完全的低音,而來回的推移即產生了時而如泣如訴、時或嘶吼的哇哇聲。Jimi Hendrix之吉他樂聲為當代典範。)、一支MXR單體、一副諧調器、一只小提琴弓,以及一副Echoplex單體。他在幾張風貌殊異的專籍中使用一把鋼弦吉他、一只斑鳩琴及一支曼陀林,間或賦予音樂一種鄉村搖滾或民謠搖滾的樂風。簡言之,Led Zeppelin是一支極為變化多端的團體,永有甚為重要的衝擊力。在音樂上是本張所討論的團體中最具重要意義者之一。有趣的是,他們在樂壇最初數年中所得到的風評極差。然而自從大約1973年起,他們就得到了應有的榮耀,可惜隨著鼓手John Bonham於1980年去世,該團宣告解散。
Led Zeppelin的音樂鄉當紛雜多變,包含了許許多多傳統重金屬特性以外的元素。這當然強化了一項議論:重金屬比眾多樂評家所主張者遠較為龐雜。例如以下歌曲中,有些就呈顯了其他屬性:’Whole Lotta Love’是ABA形式;’The Rain Song’是首歌謠;’Tangerine’是鄉村取向,而卻由鋼弦吉他帶頭;’Immigrant Song’及’D’yer Mak’er’呈顯國際色彩;而’Kashmir’則擁有在一拍之中三音對四音的節奏感。甚至’Stairway to
Heaven’這首可說是他們最受歡迎的暢銷曲,也並非重金屬樂風。
< Whole Lotta Love >
< The Rain Song >
< Tangerine >
< Immigrant Song >
< D'yer Mak'er >
< Kashmir >
< Stairway to Heaven >
Jeff Beck是另一個脫離the
Yardbirds,而後自組樂團the Jeff Beck Group的例子,雖然the Jeff Beck Group迭經改頭換貌,但擁有Ron Wood和Ron Stewart(日後成立了Faces)的第一次組合,從音樂的觀點來看,或許最令人興奮。Beck自1972年至1974年,加入了Tim Bogert和Carmine Appice,兩人分別來自Vanilla Fudge和Cactus,樂風遂與第一次有Wood與Stewart在團的組合趣味大異。第一支團以藍調為基調;第二支團則為放客走向。然而這兩支所共有的基本風格特徵,是Jeff Beck所主導的重金屬吉他。
Beck的演奏技巧度重金屬一向非常重要,因為他是失真、轉音(note
bending)及勁爆演奏的早期代表人物。然而,他亦擁有John McLaughlin的技巧和才華,他曾在1975年和1976年間與McLaughlin攜手巡迴演出。然而,Jeff Beck最特出的意義,乃在於他為早期重金屬所帶來的高度技巧風格。
Cream是Eric Clapton所經歷的另一支樂團。他在Cream於1968年瓦解後,與Peter
(Ginger) Baker轉而加入Blind Faith,繼而展開個人事業。Cream並非標準的重金屬樂團,但是透過Eric Clapton,確切地影響了重金屬吉他的演奏。該團演奏的是高強度的藍調,其恣意揮灑的即興演奏為後來的重金屬吉他手立下了典範。音樂頗為喧囂,尤其在公開演出會上更是如此。然而他們在錄音室所錄製的音樂卻較富變化,亦受到相當的歡迎。他們1968年有兩支前十名暢銷曲,1969年瓦解後,則有一支暢銷曲打入了美國排行第二十八名。然而僅管如此,他們繼續推出Cream專輯,只因該團的樂風委實深具重要性。
Deep Purple成軍於1968年,初為結構輕巧、技術略顯詭奇的團體。他們在1968年已嶄露頭角,但是在1970年的專輯Deep Purple in Rock中,Ritchie Blackmore的吉他演奏開始居主導地位。值此之際,以及下一張專籍Fire ball,他們已演變為純重金屬樂風。當然,Deep Purple的重金屬樂生之首要特質即是Blackmore的吉他演奏。就某方面言,Blackmore或許奠立了重金屬火力超強、氣勢凌人的風格,因為Deep Purple長久以來被視為當今現存最喧囂的搖滾樂團。
上述論點指出了重金屬音樂有一個有趣的矛盾點,亦即:對重金屬的批評說法不外乎他不過是吵雜的音樂而已。它常常是相當吵雜,但在喧囂之下通常有著良好的演奏技巧。Blackmore就是一個好例子,他演奏吉他時觸弦非常輕微,並且將顫音的樂節發揮到極致,歌曲’Highway Star’足以為證。然而,僅管觸弦輕巧,樂段疾速,他的Marshall擴大器卻調得很高,似乎輸出到一千瓦之多,音而他演奏的嘶喊特質完全是透過電子儀器來作出的。
< Highway Star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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